我办派人赴嘉兴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调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国家四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更进一步了解、学习嘉兴市在推动沿海危险品码头岸电建设和使用、开展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和机构改革后职分工等方面工作,掌握机构改革后港航管理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加强工作对接和联系。5月13日,我办派人赴嘉兴开展有关工作调研,嘉兴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的负责同志接待了调研一行。

调研先赴嘉兴港区相关码头,实地查看了相关岸电及污染物回收设备,向负责人员了解了相关电价政策和使用情况,及《长江保护法》实行后船舶按规使用岸电的实际情况。预计在6月后,国网浙江电力将开展相关优惠活动,岸电在原电价基础上下降0.0315元/千瓦时,将会更好地提升船户使用岸电的积极性。随后,调研一行赴嘉兴沿海的危险品码头,查看相关岸电设备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该岸电系统在码头前沿的电缆接电箱和电缆卷盘车的设计上都运用了防爆型设计,较传统岸电系统更为可靠。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低碳减排贡献一份力量。

座谈交流中,嘉兴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同志对嘉兴港实际运营情况和优化港区用能结构方面的工作情况做了介绍,并介绍了机构改革后的港航管理部门职责分工。调研同时就开展使用纯电动船开展跨区域的交旅融合特色线路的可行性进行了讨论,为更大范围推广新能源船舶提供支持。



后台管理| 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回声网络 沪ICP备2022024281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7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