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推动长三角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协同升级

9月29日,上海组合港管委办在江苏省南通市如皋绿色水上综合服务区组织召开长三角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协同推进工作小组工作会议,巩固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

会议重点布置和明确四项污染防治合作机制重要工作内容,以更好地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落实《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2021 年工作重点》和《长三角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协同治理战略合作协议》的工作要求,提升长三角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一是战略对话机制,建立三省一市沟通机制,就合作进展交换意见,及时商讨合作事宜。二是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积极就各自掌握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共同沟通。三是合作联络机制,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协同推进工作小组作用,建立专门对接机构部门,负责沟通、协调日常事务及信息交流。四是针对合作协议的专项内容,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和制定路线图。

作为会议举办地,南通市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方面具有多项标杆性的创新模式,同时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会议期间,代表们实地参观考察了如皋绿色水上服务区和南通阳鸿石化长江干线水上洗舱站。

上海组合港管委办、长三角三省一市交通厅(委)、海事部门、港航管理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和代表参会,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代表参加会议并予指导,南通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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